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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主要工作

  计划财务处作为学院的一级财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在院领导的领导下,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赋予的职责,主要工作为:

  统一管理学院的各项财务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及学校布置的各项财政经济政策、财务和会计制度,拟订学院有关财经规章制度。

  负责学院事业经费的预算、核算、决算;审查有关费用的开支范围、标准及列支口径;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可靠的第一手资料按时向领导汇报学校的财务活动状况,当好领导的决策参谋。

  做好新校区的筹资与融资工作,加快新校区的建设与发展;依法多渠道、多方式筹措事业资金,调度好资金,规范校内经济秩序。

  保障国有资产完整,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学校合法经济权益,指导、监督学校各项经济政策、会计业务活动的执行,以促进教学、科研事业发展。

  目前财务处正在与时俱进更新观念,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制度的创新为重点,以提高综合管理水平和增强服务功能为宗旨,努力探索并将逐步建立适合我院特点的、与国内外知名艺术学院相适应的财务管理模式。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现代化建设,逐步拓宽服务功能,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与管理。为努力建设成“一流艺术院校”这一目标的实现做出积极的贡献。

  现任财务处长:黄学和

岗位设置:
  预算管理岗位
  会计核算岗位
  工资管理核算岗位
  收费管理岗位
  现金、银行出纳岗位
  综合管理岗位
  行政事务管理岗位
  二级单位管理岗位
  基建财务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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