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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中岗位资格审查把握标准的说明 (第十七号)

作者:组织人事(统战)部   编辑:赵雨岑   来源:组织人事(统战)部    阅读:    发表时间:2020-10-12

作者:组织人事(统战)部   编辑:赵雨岑   来源:组织人事(统战)部    发表时间:2020-10-12

《中国美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二批,非教学岗位)》于2020年9月7日公布,目前已完成各位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招聘公告中确定的规则,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实际审核时,各用人部门一般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明确的“专业/学科方向”条件相符即可,但“教学秘书(三)”岗位(代码A19-20-61,定岗建筑设计学院)从其用人实际出发,对应聘人员硕研阶段及之前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均要求相符(图书馆学或档案学),否则将视为不适合人选。该部门为避免在后期面试过程中对不符合其用人本意的人员做出不合格评判并影响应聘人员求职机会,已在资格审查环节对本、硕两个阶段专业(方向)不一致的应聘人员按不符合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特此说明。

 

 

 

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