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和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要求,现公示中国美术学院四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9年度自评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依法办学意识。
1.中国美术学院与柏林艺术大学合作美术学硕士项目2019年度自评报告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35868
2.中国美术学院与德国安哈尔特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建筑遗产保护艺术学硕士项目2019年度自评报告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35869
3. 中国美术学院与德国品牌设计与传播应用科学大学合作举办艺术学(国际品牌传播)硕士项目2019年度自评报告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35870
4. 中国美术学院与法国南特大西洋设计学校合作举办艺术硕士项目2019年度自评报告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358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