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政教辅 - 发展规划处和学科建设处
发展规划处是负责制定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与研究重大发展战略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统筹协调学校规划工作。负责研究拟定学校中长期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2.负责学校“双一流”建设工作及“双一流”专项基金及项目的统筹规划。
3.研究各级各类政策文件,提出发展规划,并协同相关部门推进落实。
4.负责学校综合改革工作。研究论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与重要政策,组织编制学校的综合改革方案,协调、推动综合改革方案的落实。
5.统筹学校办学资源拓展,协调资源配置方案落实。统筹学校重大战略合作。统筹学校专项基金。
6.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整体发展监测与评价,组织跟踪研判“双一流”建设成效等,并提出相关调控建议。
7.牵头各单位(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制定和年度考核。
8.负责学校省部共建工作。
9.协同人事处研究、制定、落实全校用人计划。
10.协助学校完成校级重大制度制定工作。
11.完成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学科建设处是负责学科规划与建设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建立健全学科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学科项目(一流学科、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等)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3.负责组织开展学科水平评估。
4.负责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论证、立项、检查、验收等工作。
5.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学科专家的推荐工作。
6.承担校学术委员会、各学科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协调事务。归口管理学科秘书队伍。
7.协同做好“双一流”建设工作。
8.协助开展重大学科类成果审核与奖励工作。
9.完成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周宝松
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副处长:王宁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