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党政教辅 科研创作处

科研创作处

科研创作处

中国美术学院科研创作处成立于2003年,是全院学术研究和创作活动的主管部门,是实践“多元互动,和而不同”战略思想的具体步骤的实施单位,也是凸现学院整体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职责包括:协助学校确定科研工作发展战略和指导思想、指导和协调各二级学院(部、所)的科研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科研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学校资源,开展重大项目与重大平台培育建设、规划和管理全校各类科研课题、开展研创成果统计与认定、组织优秀科研成果申报与评奖、配合学校完成各类重大展览与重大主题性创作工作、管理学校各类研究机构,做好本校智库基地等研究平台的申报考核工作、开展社会服务,促进本校科技成果转化、对接省社科联省科协等相关部门、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与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等。

作为研究教学型高校,中国美术学院高度重视研创课题的申报与管理,提出了以课题化的学术研究来拉动教学、科研、创作的工作思路。随着学校学术队伍和学术平台建设的不断推进,学校教师承担各级科研课题的能力不断增强,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的数量不断提升。近十年来,学校先后立项和完成了厅局级以上课题800余项,其中《中国传统工艺的当代价值研究》、《东方设计学理论建构研究》、《中国画学研究》、《中国设计智造协同创新模式研究》、《民族复兴与国家重大题材美术创作研究》、《汉字传承与创新设计研究》、《中国美术史学的自主体系研究》等7项课题先后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立项,《中华传统手工艺术语整理诠释与图释研究》获国家社科基金冷门绝学研究专项学术团队项目立项,《中国传统书画专用纸工艺提升关键技术研发》获十四五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立项,《中国画写意传统中的世界性研究》、《中西美术史经典文献研究》、《近代以来社会力量扶持艺术的自组织研究》、《新文化运动时期中国出版设计文化研究》、《古文字书法史》等5项课题获得国家级重点立项,《中国诗性电影的形式美学研究》等56项课题获得国家级一般立项,《浙江书法大系》、《浙江印学文献集成》、《浙江现代美术名家年谱(第一辑)》、《浙江现代美术名家年谱(第二辑)》、《宋画品汇》先后获得浙江省浙江文化研究工程项目立项,《20世纪美术院校中国画教学法研究》等63项课题获得部级立项,《“江南园林”观念的确立与演变研究》等199项课题获得省级立项,另外还有300余项课题获得厅局级立项。此外,在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申报评审中,我校《新时代中国画青年人才培养》、《青山行不尽——唐诗之路艺术展 》等62个项目获得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立项。

近年来,中国美术学院研创成果突出,一些重要的标志性成果频获奖项。目前平均每年出版有学术专著及重要出版物近百部,发表论文800余篇。《架上话:许江文集》、《中华竹韵》、《设计道——中国设计的基本问题》、《版画及其创造者:明末湖州刻书与版画创作》、《<髹饰录>新诠》共5项成果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另类叙事:西方现代艺术史学中的表现主义》、《<髹饰录>新诠》、《穆特休斯的美学纲领与德国现代设计思想之源》等十几项成果获得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书籍之为艺术——赵孟頫的藏书与<汲黯传>》、《超越生命——中国古代帛画综论》、《设计的善意》、《国家艺术支持——西方艺术政策与体制研究》共4项成果获得中国美术奖理论评论奖。此外,因突出的学术成就,赵延年、王伯敏两位老先生还获得了中国美术奖终身成就奖。

在五年一届、代表国家最高水平的历次全国美展、全国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中成绩优异。如在第十一届全国美展中,共获得15个奖项,其中金奖2项、银奖3项、铜奖4项、优秀奖6项。在第十二届全国美展中,共获得14个奖项,其中金奖1项、银奖1项、铜奖5项、优秀奖7项。在第十三届全国美展中,共获得4个奖项,其中银奖2项、铜奖2项。在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和中华文明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项目中,分别有15件作品、21件作品签约。此外,学校教师还经常代表中国策划和入围多项重要的国际性艺术、建筑、媒体展览,获多项国际大奖。2012年,建筑艺术学院院长王澍老师获得“建筑界的诺贝尔奖”普利兹克奖。

 

科研创作处是负责学术研究与创作实践的规划与组织、申报与协调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科研、创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学校科研创作发展规划和起草相关制度。

2.组织、指导、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课题。攻坚国家重大课题和重大平台申报。做好重大科研项目分层分类管理。

3.统筹开展各类各级纵向、横向课题的全流程管理。协助做好社会服务及成果统计工作。

4.组织策划重大艺术创作、重大展览和重大学术论坛。

5.推进研究机构和研究创作基地的建设,指导研究机构工作开展。

6.推进各级各类智库建设和管理。

7.组织、协调与管理各级各类研创专项,负责“一流学科”研创专项申报与管理工作。

8.做好研创成果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各级各类研创成果数据统计、分析、转化。

9.组织申报各级各类学术研究成果奖励。

10.做好校社科联、科协建设工作;做好上级部门研创专家的推荐工作。

11.推进数字研创建设。

12.完成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科研创作处处长:刘海勇

科研创作处副处长:童赛玲

科研创作处副处长:谷  丛

 

研创网:http://ycw.c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