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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学科建设处、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学科建设处是负责学科规划与建设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规划,负责建立健全学科建设有关规章制度。

2.负责各级各类学科项目(一流学科、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等)的申报、建设与管理。

3.负责组织开展学科水平评估。

4.负责学科建设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论证、立项、检查、验收等工作。

5.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和管理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学科专家的推荐工作。

6.承担校学术委员会、各学科建设委员会的日常协调事务。归口管理学科秘书队伍。

7.协同做好“双一流”建设工作。

8.协助开展重大学科类成果审核与奖励工作。

9.完成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研究生处(研工作部)是承担全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生教育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编制并组织实施研究生教育培养发展规划,主责研究生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建设。

2.负责学位点建设管理,制订学位点建设与发展规划,组织学位点申报、建设和考核评估工作。协助做好学科建设。

3.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研究生培养管理的基本制度,落实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负责全校博士后流动站和访问学者管理。

4.负责推动研究生教学改革和课程,开展公共课课程建设。组织开展研究生教材、优秀课程、实践成果和各类培养基地建设。

5.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违纪处分和教育工作管理。负责研究生奖、勤、助、贷、补等资助体系建设。做好研究生学籍档案、学位授予、奖助经费的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6.负责研究生学位管理工作,制定学位授予标准和程序,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承担校学位评委定员会秘书处的组织工作。

7.负责研究生培养质量管理工作。监督研究生教学运行情况, 开展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价和过程督导,制定和落实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各项政策措施。

8.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组织导师遴选、培训与考核管理。

9.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指导二级学院开展研究生工作,协助开展研究生党建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

10.牵头研究生学风建设,开展研究生学术研创和社会实践工作。指导和管理校研究生会等学生组织。协助开展研究生心理健康和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1.负责研究生科研创作成果统计、分析、转化。

12.完成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长(部长)兼学科建设处处长:王一飞

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副处长(副部长):王晓芬

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副处长(副部长):黄斌斌

学科建设处副处长:胡沂佳

黄斌斌

  研究生处网站:https://grs.c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