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学院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作者:吴佳凝 时间:2018-11-14

本年度报告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301号)以及《中国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国美院发〔2012〕145号)的相关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和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报告统计期限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

  一、概述

  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公开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建设、公开服务建设、队伍能力建设等工作,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创新服务信息公开方式,规范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升服务全校师生、服务学校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水平,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党院办牵头计划财务处、招生办公室、组织人事(统战)部、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外事处、校园建设和管理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职能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有效衔接。以清单为基础,严格查案对表,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工作时限,明确要求各责任部门在学校官方网站或部门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二)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017—2018年,学校进一步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与聘任、绩效工资分配、招生就业、财务信息、科研经费、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深化各部门、各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相关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提升了学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拓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将门户网站、OA办公网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平台,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型信息传播媒介,积极主动及时地发布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编印教师发展手册,对新入职的教职员工进行培训,帮助他们学习和了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每年更新研究生手册和本科学生手册。不断完善民主渠道建设,加强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发布工作,设立党委书记和校长信箱,为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四)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

  坚持和完善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每年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向教职工代表报告学校建设和发展的大事要事。校长每年均向“双代会”代表报告学校年度重要工作,通报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概况,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教职工反映集中的问题。

  (五)不断强化宣教培训力度

  学校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在不同类别的工作总结或计划中加以强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如何做好本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宣传动员,强化信息公开意识,提出明确要求。各部门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和信息管理工作,做好信息服务等各项信息公开工作。

  (六)建立健全考核评议机制

  学校要求各部门将编制和公布年度报告作为落实公开要求的重要内容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部门的网站、校内信息门户专栏等的运行情况和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督促各单位落实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作出整改,并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征求意见和建议,总结工作经验,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学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学校不断加大基本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全面地公开学校办学基本情况、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统计数据、学科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信息,并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在学校官网、OA办公网、官方微信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准确了解学校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我校严格依据学校《中国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和《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通过多种媒介方式主动公开各项信息内容。本学年度,学校官网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共计726条,网站点击量约90万次;OA办公网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共计614条;编印校报9期,共144个版面,其中包括一期校庆特刊48个版;学校官方微信共编排365期,发布各类通知和信息共计511篇,阅读量869万次。信息内容涵盖学校概况、发展规划、干部工作、人事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学生工作、财务与资产管理、基建与后勤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校园安全等各个方面。 

  (二)《清单》所列事项公开情况

  按照教育部发布的《清单》和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将《清单》所列10大类50条事项进行细化,并完善了每条事项相应的内容和网址链接(见附件),使社会公众能够更直接和准确地查询到相关信息。根据2017-2018学年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及时的动态调整和更新。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督促和协调学校有关部门,在相关网站上丰富和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并公布信息公开申请渠道,进一步提高学校信息公开透明度。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我校招生网信息公开内容包括本科生(含“三位一体”招生)、硕士生(含推免生)、博士生及其他招生工作等分栏。网上公布学校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和各院(系)工作细则、拟录取名单。本科招生考试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本科阅卷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与阅卷过程,推进“阳光招生”。本科专业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前,公布本年度本科生招生章程及其他有关信息;硕博研究生招生报名前,公布本年度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以及历年专业复试分数线、报考录取比例、各院(系)的联系方式和学费标准等考生关心的信息;其他类型招生一般也在报名前将招生简章及招生录取有关信息予以公告。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公布学校复试基本要求、复试工作细则及校院两级监督投诉电话;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复试成绩。所有各个类型招生录取阶段,招生办公室及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考生可以通过校院两级监督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进行投诉,公示结束无异议招生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正式确定为录取名单。学校招生网公布招生办公室和各院(系)咨询电话和邮箱,为广大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同时,为更好地做好宣传服务工作,帮助广大考生及时掌握招考资讯,学校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和相关资讯平台及时推送消息。2018年,学校录取各类本科生2024人(含港澳台侨25人,留学生 46人,专升本184人),研究生(含港澳台、留学生)745人,其中博士生91人,全日制硕士生560人,非全日制硕士生94人。相关名单在录取前已全部按规定进行公示。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包含“财务制度”、“财务动态”、“政府采购”等栏目,定期公布财务动态,发布财务通知,主动公开学校财务预决算信息,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学校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出台《中国美术学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美术学院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等财务管理制度。同时,校内执行预算资金、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均以文件形式主动公开,接受师生监督。开通各院系、各部门经费自主查询,并要求自行在本单位、本部门教代会(教职工大会)上公开使用情况,主动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信息。在招标采购信息公开过程中,做到了应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3.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组织人事部网站及时公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人事师资工作的依据、流程、服务内容。2017-2018学年,学校利用多种网络媒介和公开渠道,在制定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人选公示、相关待遇落实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及时公布工作进程和结果,共计发布信息15条。在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专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晋级聘用工作中,申报条件、工作程序、评审结果、申报材料、聘任文件等亦全程网上公开,共计发布信息14条。表彰奖励、职称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等工作中充分利用网络发布信息,做到相关信息全程公开。

  4.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教学信息公开制度通知》(教高司函〔2016〕14号)要求,学校于2017年9月公示了本科专业最新培养方案,并对教学信息内容进行了优化整合,分为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本科教学工作与人才培养特色六大版块,涵盖学校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学生数量、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等基本数据和人才培养特色、质量保障、专业建设与特色发展等实施情况,全面反映了学校本科教育情况,向社会展示了学校风貌和办学特点、人才培养成果。通过教务处网站等媒介发布各类信息共计44条,切实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学生工作、教务等部门对相关制度和文件进行了修订,重新编印《学生手册(2018版)》、《研究生手册(2018版)》,并在学校官网和部门网站、微信平台等予以发布,不断加大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微信平台优势,扩大信息公开渠道,打造“掌上事务大厅”方便学生办事。本科生各项评优、评先办法及名单公示,各类专项奖、助学金、贷款、困难补助的评选办法及获得者名单公示,勤工助学岗位公告、获得校内岗位人员名单及酬金公示等均按程序和要求在“学工在线”网站及“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处”微信平台予以公开;学生工作部门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重要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及学生工作事务类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类信息均按程序和要求在“学工在线”网站及微信平台予以公开;部分学生管理综合事务类信息按程序和要求通过会议或部门信息公告栏予以公开,相关评选过程信息也一并公开。研工部于2018年8月全面更新部门网站,将学籍、学位、培养、奖助、学术规范等管理文件及现有资源条件公布,并编列《学术导航》,方便学生查询。通过部门网站“公告”、“培养管理”、“学位授予”等栏目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浙江省学业奖学金、林风眠奖学金、红星宣纸奖学金以及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政策文件以及每年度研究生评奖选优工作通知和相关公示工作,研究生入学教育环节还对相关政策进行了集中宣讲。

  6.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狠抓学风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利用官网和部门网站宣传、公布学校关于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学校开展的各项工作。学校先后出台相关制度,对学术行为进行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布实施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和学术规范中的作用。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狠抓教学运行规范,强化学位论文过程管理与监控,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根据《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检测及结果处理办法》、《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盲审实施办法》,每年1月份采用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拟毕业生论文进行电子检测,对硕士学位论文按25%、博士学位论文按100%的比例予以抽检。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人员全部由校外专家(博3硕2)进行双盲评审。

  7.学位、学科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以官网、办公与服务网及研究生网为主要公开载体,不断完善学位、学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明确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及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及时发布学科建设动态信息,公开学科评估、考评结果,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2018年,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共授予博士学位 52人、硕士学位443人,对拟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均进行公示。2018年上半年,通过学校官网和教育部“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信息平台”发布了修订的《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中国美术学院)》,通过学校办公与服务网对省一流学科美术学等五个学科的2017年度考评结果及年度建设报告进行公示。

  8.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高度重视和加强中英文门户网站建设,同时设有外事处、国际教育学院、中德学院等部门网站,秉承“多元互动、和而不同”的办学理念,坚持“国际视野与本土关怀”的双轮驱动,与多种类型的高品质院校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通过网站和微信平台及时发布中外合作办学情况、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等信息,为师生、校友及关注学校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国际友人,提供资讯信息和相互了解的平台。

  9.其他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通过官方网站、OA办公系统发布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等信息。

  (四)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门户网站、OA办公系统、官方微博微信、各部门网站、各部门微博微信等平台和渠道,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学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通过发放校报、教师发展手册、学生手册、研究生手册、文件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学校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信息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信息。

  4.通过教代会、中层干部会、通报会以及其他各类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三、学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一次信息公开申请,并及时公开了《2017年度浙江中国美术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接受境内外捐赠财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通过党委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依申请公开信箱等形式,收集教职员工及社会公众对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中收到的非信息公开事项均进行了妥善处理和回馈。2017-2018学年,学校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广泛认可。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受到举报,没有因学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实施,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和“清单”事项公开事务。二是加强检查督促。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照“清单”,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按规定公开信息,强化监督检查;对于重要信息,以书面形式下达任务单催办。三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学校通过新闻网、职能部门网站、校园网、校报、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媒体和平台,多层次多维度发布各类管理服务信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校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要求,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重要性认识,加大主动公开内容,着力提高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知情、参与和监督权利。

  1.强化责任意识,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强化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进一步理顺、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推动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检查等工作制度,积极稳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师生、社会公众能及时、便捷、有效地获取学校各类信息。

  2.创新服务理念,做好信息公开服务工作。大力拓展微博、微信、钉钉等形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整合优化信息公开栏目,推进学校信息公开网建设。完善协同信息服务平台,拓展部门单位的信息发布渠道,加强与师生的互动交流,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经验与不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详见附件)


  附件: 7b14c24a01a2dbf6e5932d214f497cd6.xls

                                 

  中国美术学院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