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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

计划财务处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学校财务工作的一级财务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各项财会工作,健全学校各级财务管理体系,保证学校各项经济业务事项有序进行,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计划财务处下设预算管理科、会计核算科和综合管理科。

主要工作职责是:

1.编制并组织实施学校财务规划,主责财务类校级制度建设工作。

2.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及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组织执行学校年度预算,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年度决算等财务报表的编制、报送以及财务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积极推进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扎实做好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防范财务风险。

4.负责各类资金的计划调度以及涉税业务管理,坚持开源节流的方针,促进学院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5.加强财务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跨平台、结构化的会计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将内控制度和流程嵌入信息系统,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6.负责学校采购管理工作,拟定学校采购有关制度文件,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和校内采购预算执行建议书。

7.负责审核报批学校行政事业性和代收费类等收费项目,组织拟订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归口规范管理学校各类型财务票据。

8.承担科研经费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科研项目的财务服务及监管工作。

9.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附属机构等二级单位的财会监督和检查。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计划财务处处长:   陈燕芹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王立楠

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李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