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创作处是负责学术研究与创作实践的规划与组织、申报与协调的职能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科研、创作的方针、政策;提出学校科研创作发展规划和起草相关制度。
2.组织、指导、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校级课题。攻坚国家重大课题和重大平台申报。做好重大科研项目分层分类管理。
3.统筹开展各类各级纵向、横向课题的全流程管理。协助做好社会服务及成果统计工作。
4.组织策划重大艺术创作、重大展览和重大学术论坛。
5.推进研究机构和研究创作基地的建设,指导研究机构工作开展。
6.推进各级各类智库建设和管理。
7.组织、协调与管理各级各类研创专项,负责“一流学科”研创专项申报与管理工作。
8.做好研创成果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各级各类研创成果数据统计、分析、转化。
9.组织申报各级各类学术研究成果奖励。
10.做好校社科联、科协建设工作;做好上级部门研创专家的推荐工作。
11.推进数字研创建设。
12.完成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协同有关职能部门完成各类专项工作。
科研创作处处长: 刘海勇
科研创作处副处长:童赛玲
科研创作处副处长:谷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