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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标段二

作者:    编辑: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2-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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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2009-086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热成型、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用房工程(教学辅助用房工程)经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函【2009】172号核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总建设用地22.53亩,总建筑面积12162平方米,由获得”普利茨克建筑奖”的王澍教授担纲设计,风格独特,施工难度较大,总投资约为4322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镇。计划于2013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中国美术学院,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中国美术学院(委托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热成型、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用房工程(教学辅助用房工程)精装修工程施工-标段二  
  1、标段内容: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热成型、国际教育学院等教学用房工程(教学辅助用房工程)精装修工程施工-标段二。按建筑平面图划分标段二为b-8~b16/b-A~b轴范围(包括底层b-5~b-8/b-A~b-Q轴范围餐厅、包厢),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具体以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的教学辅助用房精装修工程分为二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对其中某一标段投标,也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不允许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经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若网上发布的,需提供下载的纸质公告,同时提供网址,注:建造师名单公示无效,必须为公告),不得有在建项目,且符合浙政发[2009]22号文件关于项目经理的规定。2007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项目装修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人员(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经理还需提供2011年1月1日以来在投标人企业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4)、投标人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负责人(现场项目经理)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驻现场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具有任命文件)。(5)、企业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被接管、冻结等。(6)、企业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7)、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200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法院判决书日期为准)。    
  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公共建筑工程是指除工业和居住建筑以外,包括办公、商业、旅游、科教文卫、机场、通信等建筑工程。

  3、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2年10月29日10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2年10月8日至2012年10月12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8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    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南山路
  联 系 人:李克艳、俞国明
  联系电话:0571-85833958

 

 

         中国美术学院
         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