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

首页人事

人事

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非教学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面试公告(第四号)

作者:人事处   编辑:陈思   来源:人事处    阅读:    发表时间:2023-09-09

作者:人事处   编辑:陈思   来源:人事处    发表时间:2023-09-09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度非教学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请入围面试人员严格按照我校面试安排(详见本公告附件),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放弃面试机会视为此次应聘弃权。无故在面试正式开始之后到场者,不再保留应聘资格。面试成绩在本次所有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

二、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面试当天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验原件后,我校保留复印件,材料如下:

1.准考证;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

三、其他

面试人员面试当天从中国美术学院象山校区东北门(1号门)入校,校园地图:http://map.caa.edu.cn/

面试期间,校外车辆一律谢绝进入学校,送考车辆请服从安保人员管理,即停即走,不得在校门口停留,以免造成拥堵;请考生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等绿色方式出行,自驾车辆可停放至周边公共停车场。

四、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国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全程监督(电话:0571-87164623)。

五、咨询

电话:0571-87164617,0571-87164784。

  附件: 附件:中国美术学院2023年非教学岗位(第一批)公开招聘面试安排.pdf

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