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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动漫节吉祥物“乐乐”衍生产品工业设计大赛的通知

作者:   编辑: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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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中国国际动漫节吉祥物“乐乐”品牌的影响力,丰富品牌内涵,提升品牌价值,同时,推进高新区(滨江)与桐庐县文化创意产业区县协作,促进滨江动漫产业创新发展和桐庐传统产业提质升级,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国际动漫节吉祥物“乐乐”衍生产品工业设计大赛。

一、活动主题:“乐”享创意

二、活动时间:2012年12月27日至2013年4月底

三、活动组织

1、指导单位:中国国际动漫节节展办公室

2、主办单位:桐庐县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3、协办单位:中国美术学院、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

4、承办单位:杭州博闻品牌策划有限公司

四、活动安排

1、参加对象

(1)工业设计师、产品设计师、各类设计专业在校学生以及广大设计爱好者。

(2)大赛专设团体优秀奖,面向各艺术类院校及大学艺术类学院组织学生组团参赛;同时也面向社会的各类社团组织,如工业设计社团,动漫社等组织社员组团参赛。

2、日程安排

大 赛 启动:2012年12月

作品征集期:2012年12月 —— 2013年3月底

作品评选期:2013年4月上旬

入 围 公布: 2013年4月中旬

获奖作品表彰:2013年4月底

3、作品要求

(1)必须为原创作品;

(2)以韩美林老师创作的“乐乐”形象为原型,进行衍生品类别设计;

(3)作品主题明确,具有创意;

(4)形象设计符合广大消费者的审美需求,衍生产品设计兼具新颖性和实用性,能快速产业化;

(5)作品类别:日用品、学习用品、教玩具、文学故事、视频及其他。

4、投稿方式

(1) 参赛者可从创意力量中国网、创意天堂网下载表格或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所在院校老师索取。表格和作品必须同时交组委会相关部门,缺一不可;

(2)实物作品通过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递送组委会办公室,电子类作品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

(3)所有参赛作品一律不返还;

(4)参赛表格见附件。

5、奖项设置

(1)特等奖1名: 奖金10000元;

(2)优秀奖4名: 奖金人民币3000元 ;

(3)入围奖10名: 奖金人民币1000元;

(4)优秀组织奖:授予选送大量高质量作品的社团、学校等团体奖金8000元。

6、知识产权

(1)原创作者享有知识产权,并享受投入市场后的效益分成;

(2)主办方有权对参赛作品进行引用、发布、传播、修改、组合及应用;

(3)参赛作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由参赛者本人负责。

7、参赛、评选及展示

(1)作品征集:详见投稿方式;

(2)初选:由组委会从所有参赛作品中筛选出200件候选作品;

(3)复选:由评审委员会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每个类别20件入围作品;

(4)获奖名单将于2013年4月在大赛指定网站上公布,并将在第九届中国国际动漫节上进行展示;

(5)获奖者将获得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

五、作品提交及联络方式:

个人参赛者其作品可直接提交至大赛组委会,团体参赛的可由专人收集后统一提交至大赛组委会。

中国国际动漫节吉祥物“乐乐”衍生品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

联系人:洪丹,联系电话:0571-87603407 18368011618;

QQ: 929963682

Email :929963682@qq.com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建业路511号华业大厦1001室

六:其他

如有其他问题,可与中国国际动漫节吉祥物“乐乐”衍生品工业设计大赛组委会联络,组委会对本次活动享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1:参赛报名表

附件2:乐乐原型

桐庐县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杭州高新区(滨江)文化创意产业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