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0-06-07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表时间:2010-06-07
2010年毕业学生:
根据学院201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顺利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请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尽快办妥以下几方面的财务结算工作:
一、借款结算。凡在校内办理过借款尚未结算的毕业生,请在6月15日前去计财处办理费用结算借款核销手续。
二、学费、住宿费交费核对。毕业班同学还有未交清学费的,请到所属校区计财处交清所欠余款;欠住宿费的同学,请先到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确认手续再到计财处缴费。对交费有疑议的同学,请带上已交费用的收据及时到计财处查询、核对。
三、教材代管费结算。毕业班的教材代管费结算工作正在进行中,计财处将根据各个专业的教材费用清单按专业予以结算,余款将在6月中旬退还至学生本人的“牡丹联名卡”户头上。
四、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凡是参加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毕业班同学,其保险费自理部分30元,将在每人的教材代管费结余中扣除。
特此通知!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计财处
201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