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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术学院教职工疗休养承办单位资格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编辑:caaeduadmin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5-06-10

作者:   编辑:caaeduadmin   来源:    发表时间:2015-06-10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就中国美术学院疗休养承办单位资格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如下:

  1、项目名称:中国美术学院疗休养承办单位资格入围项目

  2、项目内容:根据我单位工会安排,每年将组织若干次分批的教职员工疗休养活动,包括活动内容策划,落地食宿、用车接待、导游服务等。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为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议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旅行社。

  (2)特定资格条件:

  具备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发售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6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南山路218号1A515)。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介绍信(均需加盖公章)。

  6、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6月17日下午14点整,地点:中国美术学院(工会活动室1B-219)。

  7、开标时间与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

  8、投标保证金:1000元人民币

  支付方式:支票、银行汇票、电汇或转账

  收款单位(户名):中国美术学院

  开户:工行杭州湖滨支行

  账号:1202024409014432078

  9、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

  陆老师,87164624,吴老师,87164696

  传真:0571-87164696

  中国美术学院

  201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