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首页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国美术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学生2019/2020学年赴境外学习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编辑:张玉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8-12-29

作者:人事处   编辑:张玉   来源:    发表时间:2018-12-29

  各二级教学单位:

  经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论证,2019/2020学年中国美术学院在继续选拔推荐优秀研究生赴境外学习的基础上,将试行推荐优秀本科生赴境外协议院校交换学习。现将该项目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生推荐对象

  具有推荐本科生赴境外学习意向的二级教学单位可推荐本单位本科生赴境外学习。注意事项如下:

  1、推荐的本科生须为学校全日制在读大二学生(留学生除外),学生在境外学习时须为大三学生;

  2、须根据附件1中的“注意事项”,推荐学生至可申报院校;

  3、国家留基委优秀本科生项目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推荐对象

  二级教学单位推荐的研究生为学校全日制在读硕士生或博士生(留学生除外),含2018硕博学生新生。

  三、推荐条件

  (一)申请赴境外学习需依托学校现有项目进行,项目名单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和取得相关外语合格成绩;

  (三)需自己承担除学费外的其它全部费用(境外学习优秀者返校后可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公派境外学习项目资助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国美院发〔2015〕89号)》申请相关资助);

  (四)从未参加过我校组织的三个月以上境外学习项目者。

  四、学习情况

  (一)经中国美术学院推荐并被对方录取的人员在境外学习时间为一个学期(具体时间由境外接收单位确定)。

  (二)被对方录取的本科生须按规定由教学单位根据培养方案对课程进行学分互认认定并经教务处备案。

  (三)境外协议院校的具体课程安排,请各位申请人至对方学校网站仔细查询。

  五、申请办法

  (一)本人申请。各位申请人需先填妥《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附件3)并准备其所附相关材料。

  (二)二级单位评选。申请表及其所附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二级教学单位外事秘书,由各单位外事分管领导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资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须经公示。通过评选的推荐人员人数不得超过境外接收单位的录取名额。

  (三)校级遴选。二级教学单位评选结果公示名单和申请人的申请资料,须由各单位外事秘书于2019年3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统一汇总(汇总表见附件2)交至外事处(港澳台办)组织校级遴选。二级教学单位逾期不报或推荐人员申请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四)校级遴选办法。学校外事处(港澳台办)将牵头组织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二级教学单位所在学科专家遴选本期推荐的境外学习人员名单。遴选将对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人员的外语水平和学习计划进行评分,根据当年境外院校名额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有学校外事志愿者经历的申请人员。遴选通过人员将被推荐至境外相关院校,最终录取结果由外方单位确定。报名后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结果通知。外事处(港澳台办)将于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在学院OA网、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学生处网站、研究生处网站和相关公众微信号等处公布参加校级遴选人员的面试时间和地点。

  六、项目咨询

  各位申请人员在申请前请至外事处(港澳台办)网站仔细查阅“境外学习项目常见问题”。如有疑问,请发邮件至caafaovip@163.com咨询;或现场咨询:周二和周四上午:9:00——11:30,南山校区1A-214室。

  附表:

  1.《中国美术学院2019/2020学年境外学习项目一览表》

  2. 《中国美术学院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2019/2020学年赴境外学习人员名单》

  3.《中国美术学院学生境外学习项目申请表》

  

  

  中国美术学院外事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