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事处 编辑:叶菲 来源:人事处 阅读:
发表时间:2023-06-16
作者:人事处 编辑:叶菲 来源:人事处 发表时间:2023-06-16
根据《中国美术学院关于2023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现将面试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安排
请入围面试人员严格按照我校面试安排(详见附件),准时到达指定地点。开考30分钟后,迟到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放弃面试的视为此次应聘弃权。
二、心理测试安排
心理测试具体操作我校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时注册的邮箱,请及时查收相关邮件。于北京时间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下午17:00前完成测试。
三、资格复审有关安排
面试当天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审验原件后,我校保留复印件,材料如下:
(1)准考证;
(2)身份证件(复印件要求1:1正反面复印);
(3)户口簿(主页和个人页)
(4)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申报认证的,可暂提供驻外使领馆出具的境外留学证明或承诺书等相关材料);
材料不全或者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填写内容、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经认定后,取消面试资格。
四、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国美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全程监督(电话:0571-87164623)。
五、其他
(一)来校参加面试人员按学校规定办理“访客预约”,凭生成的“访客电子通行证”扫码进校。因校园内车位紧张,建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来校。
(二)咨询电话:0571-87164617,0571-87164784。
附件: 附件:2023年度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实践为主类)公开招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pdf
中国美术学院人事处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