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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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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和学院《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9月21、24日学院校园建设和管理处领导带队组织监督人员对山北生活区和水岸山居等工程施工工地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
此次生活区检查重点是:学生宿舍内的违规使用明火、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乱拉私接电线、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安全出口及通道是否畅通以及生活区内消防管道、消防设备、消防设施的配备、灭火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以及检查管理制度和台帐是否健全等情况,特别是高配房内值班制度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责任人是否明确,是否依法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通过检查发现生活区对消防安全比较重视,但也存在应急照明灯、干粉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损坏未及时更换、消防通道不符合要求或不足等消防安全隐患。
施工工地的检查重点是: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设施、器材是否按标准要求配置,安全标志设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临时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安全畅通;现场动用明火是否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制度,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者是否具有上岗证;施工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培训是否按相关规定标准进行等。
徐国强处长要求物业管理部门必须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全力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确措施、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求各建筑工地的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要切实落实自身责任,三方要形成合力,对发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当场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在排除消防隐患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安全意识,从宣传、管理、制度等各方面加强工地各项安全监管工作,对工程质量负责、对师生的生命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