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编辑: 来源: 阅读:
发表时间:2010-06-01
作者: 编辑: 来源: 发表时间:2010-06-01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等六厅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浙教计(2009)58号文件精神,为有效加强高校校办企业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规避高校直接投资经营企业带来的经济和法律风险,在学院与企业之间设立“防火墙”,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上级部门批准成立作为我院校办企业总公司的中国美术学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于5月12日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公司董事长为高法根,副董事长宋建明、傅肃琴,董事会成员为高法根、宋建明、傅肃琴、余伟忠、傅新生、陈坚、翁诞宪。
资产经营公司成立后将代表学院权益,梳理、规范学院校办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使我院校办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将报经上级部门同意予以注销的下属企业,经专业机构完成清产核资、专项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后按照工商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予以注销。对于继续存续并具备股份制改造条件的企业,完成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资产评估等工作后以降低学校风险,增强企业活力为原则,进行股份制改造工作。
资产经营公司继续加大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其地缘、政策和资源的三大优势,加强产学研相结合,建立企业与资本市场的联系,为企业提供市场运作、孵化条件的创意产业平台,朝着成为管理规范、运作能力强大、创意理念先进、专业人才汇聚的一流企业目标不断前进。
文/创意产业办公室